江西师范大学信息系统变更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12-18浏览次数:100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江西师范大学信息系统变更管理流程,控制变更产生的影响,降低变更带来的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西师范大学各学院、处(室、部、馆),各直属单位,用于规范信息系统的各类变更管理。
第三条变更是指对系统或平台需求的增补或修改,所做增补或修改可能会影响生产环境的稳定性。变更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硬件、系统软件(OS)、应用软件、网络、环境(冷却、供热等等)。变更又分为计划型变更和应急变更。
第四条变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新的版本或修订。
2、网络设备软件补丁更新和配置变更。
3、增减软件或补丁。
4、操作系统升级。
5、硬件设备的增加和移出。
发起变更,完整填写变更申请单中的需求内容,在变更处理过程中提供必要信息,并配合对变更的结果进行验证。
变更的执行者负责对变更的实施,通常由运维部门的各相关管理员或供应商、第三方人员等担当。接收变更申请单,并报运维管理小组审批。
分析变更申请单,主要对变更的可行性、风险等进行评估。由运维部门各相关管理员、第三方合作伙伴等对变更的技术部分进行分析。
负责对重大变更进行审批,由信息安全管理小组担当。当审批通过时由变更实施人对变更进行实施。
第九条变更分级与授权:
变更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变更急迫性
急迫
急迫
不急迫
不急迫
变更重要性
重要
重要
不重要
不重要
变更范围
重要业务的重要功能变化,网络割接升级,重要的安全补丁和升级,重要配置变化,网络系统的重大改变。
一般性系统升级,系统配置变化,服务对象变化,网络系统局部(非重要部分)变化。
重要业务的一般性功能变化,一般性安全补丁升级。
小范围变化,系统淘汰。
变更影响
影响重要业务功能。影响网络性能。影响整体形象。
影响业务部分功能。
影响业务部分功能。
对整体影响很小。对部门业务系统影响很小。
审批周期
2个工作日
3个工作日
3个工作日
3个工作日
变更审批人
信息安全管理小组
信息安全管理小组
运维管理小组
运维管理小组
第十条变更管理流程
 
第十一条变更管理流程说明
1、三级和四级变更可简化变更审批过程,但必须有变更记录。
2、一级和二级变更,在变更方案获得审批后,须向影响范围内的外部客户和内部用户发布变更通知。
3、针对周期性的同一变更工作(三级和四级),须形成统一、标准的变更方案。在变更过程中可简化对此类变更工作的审批工作。
第十二条变更方案须包括以下内容:
1、变更需求描述。
2、确定变更进度安排(如:实施变更的日期)。
3、实施前对变更进行测试的方法。
4、实施变更的详细步骤。
5、对实施变更的成功与否的判断依据。
6、变更失败后的详细回退措施与步骤。
7、变更成本及利益。
8、变更风险及带来的影响。
第十三条变更审批依据
1、实施变更给业务带来的风险。
2、不实施变更给业务带来的风险。
3、实施变更对业务产生的影响(时间、资源、质量方面)。
第十四条与本制度相关的其他文件及表单包括:
1、《变更记录表》
2、《变更申请单》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每年统一检查和评估本制度,并做出适当更新。在业务环境和安全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时,也将对本制度进行检查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