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公寓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2-12-26浏览次数:1026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公寓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


        为规范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宿舍宽带网管理,合理分配网络系统资源,提高使用效率,保障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更好地为用户服务,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 上网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计算机网管理办法》 《江西师范大学校园网用户守则》《江西师范大学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
2、 每个学生经申请成为用户,将得到一个账号和密码。请妥善保管好本人的账号和密码,否则因密码泄露造成的后果由用户承担。网络仅用于学习和个人日常事务使用,不得向其它用户提供有偿服务。
3、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不得利用网络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所有用户严禁在互联网上放置一切含有政治敏感话题、反动、色情淫猥、黑客攻击等内容。严禁放置有关注册机、注册码、商品软件等一切侵犯版权的内容。
4、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不得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安全、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在网上传播计算机病毒、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盗用他人 IP 地址、使用端口扫描软件、私自设置 DHCP 服务器、私自建立BBS、私自建立代理服务器等。
5、 所有宿舍楼内的网络设备(包括光纤、交换机、公共网线、网络端口等)均属学校公共设施,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专职网管人员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打开、维修和破坏。如造成设备损坏的,要加倍赔偿,并由学校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校园网管理中心联系,并由网管中心和网络运营商协调解决。
6、 一台机器一个上网账号,严禁使用路由器、上网代理等手段共享网络。
7、 严禁在寝室之间任意拉网线,一经发现,网络管理工作人员有权责令其自行拆除该网线和网络设备。如再次发现者将中止其网络服务,并报学校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用户只能利用本宿舍指定端口上连校园网,不得随意连接到其他宿舍的端口上连校园网。
8、 凡是入网的同学,必须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人离开宿舍时必须将计算机关机并切断电源,以免发生火灾。
9、 遵守宿舍作息制度,尊重他人的正常生活习惯,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工作和作息。
10、 学生宿舍网络用户在网络使用中,如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有权进行制止,同时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反映。
11、用户如违反本规定,将按有关条例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为校园网管理中心。